轉知教育部來文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2月23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80181577號函文辦理。
二、附件1份。
轉知教育部來文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1份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12月23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80181577號函文辦理。
二、附件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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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.pdf | 251 kB | 2019-12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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