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 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平板電腦長期借用服務開始囉!
一、借用對象
限本校在學學生且符合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身分者,持學生證辦理借用申請。
二、申請時間
114年2月17日(一)至2月26日(三) 8:30-11:30;13:30-17:00
三、借用地點
圖書館後棟三樓聯合辦公室
四、借用期限
至多一學期,並須於114年6月18日(三)前辦理歸還,不得續借。
五、可借用設備
共6台平板電腦(iPad4)
六、借用須知
1. 請於申請時間內辦理借用手續,請下載【平板電腦長期借用申請表】,每人限借用1台,逾時恕不受理。
2. 申請人於借用設備時,應當場確認設備是否正常及齊全,如有問題應立即反應,一旦攜離後,衍生之毀損問題,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
3. 申請人須妥善保管所借用之平板電腦,遺失或毀損皆依「館藏資源借用辦法」相關規定賠償。
若有任何問題,請與讀者服務組王小姐聯繫(分機: 2133#72,ya94030125@kmu.edu.tw)
備註:因設備數量有限,自108-2學期開始將以經濟與文化不利學生身分者為優先主要借用對象,如有其餘數量才提供給一般本校(院)教職員生借用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